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兴业县城隍镇一六旬老汉年老丧偶,经朋友介绍认识一个比其小将近20岁的中年妇女,见面3次就同居了,然甜蜜的背后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据悉,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家住广西浦北县被告人覃某珍,经人介绍与家住兴业县城隍镇的黎姓老汉相识。为了骗取财物,被告人覃某珍隐瞒自己真实身份以及已婚的真相,与被害人黎某同居,并以结婚为诱饵,编造各种理由,前后共骗取被害人黎某的现金10900元及价值990元的手机一台、价值3200元的珠江牌两轮摩托车一辆。案发后,所骗得的手机及摩托车已被兴业县公安局追缴扣押,但现金已被其挥霍。
兴业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覃某珍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覃某珍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被告人覃某珍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判令其返还违法所得的手机和珠江牌两轮摩托车,以及退赔10900元给被害人黎某。
(陈建章)
原标题:骗婚女骗光老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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