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 (通讯员 覃真妮 记者 杨振华)福绵区一男子因利用虚假证件办理信用卡并取现、消费透支人民币9.899万元而拒不偿还。日前,被福绵区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何某因囊中羞涩又好赌,便萌生出利用虚假证件办理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信用卡的想法。何某便使用虚假的工商营业执照、《玉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玉林市房权证等证件,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金穗贷记卡。何某在得到金穗贷记卡后,从2014年7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8日止,10天的时间内,使用该贷记卡共13次,分别用于从银行取现、到商场刷卡购买珠宝、黄金饰品,共取现、消费透支人民币9.899万元。到约定的还款日期后,农行的工作人员对何某进行多次派员上门催收、手机短信催收,均没有结果。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原标题:利用信用卡骗取9.899万元 涉嫌男子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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