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上、手机上,互联网广告随处可见,乱象频生。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玉林市的互联网广告现状如何?《办法》的施行又将如何规范管理互联网广告?消费者该如何辨别虚假非法互联网广告?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玉林市工商局。
互联网广告比比皆是
所谓互联网广告,就是通过网络广告平台在网络上投放广告,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
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杨清告诉记者,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市的工商企业设立的官方网站及诸多专业网站(如玉林红豆社区、天天网、人才网)都存在互联网广告,这些平台也是工商执法人员监管的重点。此外,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工具也充斥着大量的互联网广告。这些互联网广告真假不一,甚至有一些是虚假非法广告。但是由于互联网广告诸多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性,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虚假违法的互联网广告案件时,遇到许多特殊问题和困难,亟须通过立法立规解决,《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将规范互联网广告
“《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行,将为互联网广告行为提供行业指导,同时也让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违法互联网广告的时候做到了有法可依。”杨清表示,《办法》有许多亮点。如明确电商平台各种推广属于广告。按照规定,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时,“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规定了社交平台的广告必须明确标识,并按照《广告法》对广告进行审核。明确搜索引擎推广服务属于广告。《办法》规定“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这让一直备受争议的“搜索推广”是不是广告有了答案。另外,《办法》实施后弹窗效果将打折扣。《办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禁止条款将影响多个行业。《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还有,“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等。
发现非法互联网广告应举报
互联网广告在带给消费者便利的同时,虚假非法广告也让我们深受其害。那么,作为消费者如何辨别虚假、非法互联网广告?市工商部门提醒,只要做到对手机、网络上招揽投资赚钱计划、快速致富方案、免费赠品、抽中大奖的通知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不贪图便宜,即可绝缘于不法分子布下的诈骗“迷魂阵”。
另外,在网上购物时,要向当地消费者团体查询电子商店过去的交易记录,或向电子商务自律组织查询已经获得认证的电子商店;在查清对方是合法公司后,在确实有必要时才提供信用卡号码与银行账户等个人资料;电子商店或网络广告的商品价格若与市价差距过于悬殊或显然不合理时,要小心求证切勿贸然购买;消费者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应列印出交易内容与确认号码之订单或将其存入电脑,并妥善保存交易相关记录,以便报案或投诉。发现有非法互联网广告或上当受骗,可以拨打举报热线12315,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给互联网广告戴上“紧箍咒”对虚假互联网广告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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