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名字”签错了,居然进了拘留所

2016-06-28 16:42:51 玉林新闻网 通讯员 朱晓波

  玉林新闻网讯(通讯员 朱晓波)6月27日凌晨,一广东籍驾驶员林某违法面对交警的检查时,在罚单上签错了名字,居然进了拘留所。

  6月27日凌晨4时41分,博白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巡逻至资铁高速公路博白县亚山镇路段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于是上前检查,当事人林某拿着一本别人的真证换了自己照片的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来应付民警检查,开始民警没在意,当民警开好单子交由林某签字时,林某无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是跟其出示的证件名字不一样,小小的细节马上被民警注意到,经过一翻折腾民警依法让其出示了身份证,并经公安网比对民警当场揭穿了林某使用了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其真证是B2证,拿别人的真证换了照片伪造、变造成A2证驾驶重型挂车应付交警检查,针对其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依法处行政拘留5天,罚款5400元,记30分的处罚。

  事后问当事人林某为什么会签错字,林某回答:“因为使用的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刚办的,没用熟,习惯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责任编辑:刘子扬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博白 交警 拘留所
  • 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做好“四进”强化暑期交通安全教育(2015-07-17)
  • 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筑牢“小候鸟”安全迁徙屏障(2015-07-17)
  • 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高压”管理为夏季交通事故“降温”(2015-07-17)
  • 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四项措施”认真做好夏季客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15-07-17)
  • 博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注重暑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15-07-17)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