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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2016-04-29 09:21:07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李飞月

根据自治区双拥办下发《关于部分调整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推荐名单的通知》的要求,按相关程序经民主推荐,综合评议,拟推荐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为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玉林军用供应站办公室副主任陈清为自治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5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玉林市双拥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84812)。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玉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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