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由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玉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玉林日报社主办的“玉林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手机微摄影大赛”正式启动。
为全面展示玉林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展现玉林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由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玉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玉林日报社、玉林新闻网承办的“玉林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手机微摄影大赛”正式启动,现向社会公开征稿。
本次手机微摄影大赛以“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参与”为主题,参赛作品要求以市民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作为选材角度,全面反映玉林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作品必须是手机拍摄,市民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玉林新闻网(www.gxylnews.com)参赛。
本次比赛评选分为网民投票和评委会评选两个阶段进行。将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幸运奖50名。作品征集及网民投票阶段为3月29日至5月18日。
一、大赛主题
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参与
二、大赛内容
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反映玉林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以市民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作为选材角度。具体可包括如下内容:
党政机关廉洁高效
窗口服务高效快捷
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居民生活稳步提高
科教文卫稳步发展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生态环境优美宜居
人际互助温馨暖人
……
三、参赛对象
玉林市各级干部职工、社会群众、手机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及网民投票阶段:2016年3月29日~5月18日
2.评委会组织评选阶段:2016年5月19日~5月25日
3.媒体公布获奖名单:2016年5月30日
五、参赛要求
1.所有反映玉林市在城市文明建设发展中取得喜人成果的真实写照均可参赛(反映市外题材内容的作品不能参赛)。
2.参赛作品可单幅,亦可成组,每组不超过5幅图片,一组视为一件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必须是手机拍摄作品(对手机品牌、型号不作限制),非手机拍摄或经过图片处理软件加工制作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须保留原始照片和完整的EXIF信息)。
4.所有参赛作品一概不退稿,主办、承办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及获奖作品上传、印刷、传播等权利。
5.作品具体要求
(1)作品要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开展,必须为原创作品,不能做任何后期处理,且严禁抄袭。若参赛作品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2)作品必须健康向上,不得含有暴力、色情、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3)作品题目自拟。图像要求jpg格式,注明拍摄手机品牌、型号、拍摄时间、地点,并配2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
(4)每位参赛者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组),以最高成绩作为个人最终成绩,同一人成绩不能累加,不可重复获奖。
(5)已在报纸、刊物、网站、自媒体等平台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均不可以参赛。
(6)未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人自留底稿。
2.涉及版权和著作权问题,由参赛人自行负责,组织者对此类问题概不负责。
3.大赛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力。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及时通知大赛主办方。
4.大赛主办方拥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七、参与方式
1.参赛作品上传:使用手机或电脑登录玉林新闻网(www.gxylnews.com),点击参赛链接,按照提示填报上传作品。
2.投票:关注玉林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玉林新闻”(gxylnews),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的大赛投票链接,进行投票。
八、评奖方式
本次大赛评选分为网民投票和评委会评选两个阶段,承办单位根据参赛作品质量、网上得票情况等进行筛选,并向评委会推荐参评作品,由评委会组织评选出各奖项,予以公布。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每名获价值300元奖品1份
二等奖:20名,每名获价值200元奖品1份
三等奖:30名,每名获价值100元奖品1份
幸运奖:50名,每名获价值50元奖品1份
十、联系方式
玉林市玉州区民主中路6号玉林日报社
联系电话:0775-2820239
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玉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玉林日报社
2016年3月29日











玉城万园路南段道路改造竣工
承古州之遗韵 展时代之雄风
玉湛高速(广西段) 启动路面施工
“情牵奥园·缘来是你” 玉林城区单身职工大型交友联谊活动浪漫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