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盗窃前女友财物,在朋友圈发前女友裸照

2016-02-04 09:18:4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高斯宜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玉州讯 男子张某为报复前女友陈某,潜入陈某家中窃取陈某的手机、笔记本电脑、项链等物品,并利用微信将陈某手机中的裸照发到朋友圈。最后,张某的形迹败露,被捕入狱。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4年中旬,张某认识了陈某,两人很快发展为男女关系,并一起同居了一个多月。2014年12月25日前几天,张某和陈某吵架分手了。张某很生气,怀疑陈某与其他男子交往,就想报复陈某,窃取陈某的东西以补偿其损失。25日晚上8时左右,张某从一楼窗户爬到陈某位于二楼的寝室,将一台黑色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一部白色三星手机、一条金项链、一个黄金戒指、一对金耳环、现金1000元左右盗走。由于同居期间,张某曾经看到陈某用手机拍摄裸照,张某便想发送裸照给陈某的朋友,让陈某出丑,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于是,张某打开陈某的手机,利用微信加了陈某的好友为好友,通过微信把陈某的裸照发送到朋友圈。

陈某发现自己的物品被盗后报警,并怀疑是其前男友张某所为,但苦于没有证据只好作罢。当陈某看到自己的裸照被发送到朋友圈后,陈某再一次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人员经过技术侦查等手段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到张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从其家中搜出陈某被盗的笔记本电脑、三星手机、黄金项链、黄金耳环、铂金戒指等物品。后经物价部门估价,被盗的笔记本电脑价值1850元、三星手机价值440元、黄金项链价值1972元、黄金耳环价值629元、铂金戒指价值959元。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高斯宜)

原标题:盗窃前女友财物,在朋友圈发前女友裸照——“我的前任是个渣男”

责任编辑:黄兰萍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盗窃 朋友圈
  • 团伙流窜七乡镇偷走192头猪仔 受审时提交贫困证明(2018-11-29)
  • 湖南男子流窜多地盗窃停放路边车辆30余次,在玉林被抓获(2018-05-29)
  • 【我们这一年】回顾·传承·奋进(2018-05-19)
  • 玉林警方:忠诚履职铸利剑 砥砺奋进保平安(2018-02-28)
  • 男子顺走钥匙雨夜盗车 玉州警方快速破案(2017-08-27)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