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作,改善服务,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这是开展绩效评议的主要目的。在当前评议对象信息不对称,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的热情和力度普遍不高的情况下,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尤为重要。我认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政府绩效评议活动,更好履行监督义务,发挥评价作用,应成为人大代表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常态。
增强评议意识。重视民意是开展政府绩效评议的前提。对每一阶段的政府绩效进展状况,人大代表都应有知情权、监督权和评议权。强化人大代表评议,使政府行政行为的成效在实施、监督、评价的链条中得到提升,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人大代表应切实增强评议意识,力行评议之事,把绩效评议作为代表任内的一项常规工作,对于政府出台的政策、工作部署、民生工程、财政预算等方面议题,进行全面调研,跟踪问效,自觉从思想认识上树立务实和公正评议的观念。
积极参与政府绩效评议活动。人大代表不仅要敢于评议,还要善于评议,做到代民评议,为民表态,积极评判,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领社会公众投身参与评价政府绩效,实现政府绩效从评价——整改——再评价的转变,提升群众的满意度。(1)掌握政府绩效评议的时间节点。开展绩效评议活动,设定有评议内容、评议方式、实施步骤。组织评议方一般会在合适的时限内发布评议公告,或者告知具体的事项。人大代表在接受评议委托后,应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征集民意信息,作出客观中肯的评价。对一些专项评议,还要抽时间做好专门调查,提出书面评议意见。(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求是就在于认真调研,详细收集信息。公正就在于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不护短,不做“和事佬”。(3)关注整改事项。绩效评议往往会在评议的同时提出需要整改的事项,这是推动政府部门面对民意,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人大代表应把着眼点放在关注政府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上,以及整改事项实施的效果上,并作出合适的评价。(4)关注群众意愿表达。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一样,都是政府绩效评议的受托方。社会公众在参与评议过程中,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或者对政府工作成效存在不同的看法。人大代表在履行自身评议职责的同时,也要指导、引领社会公众作出客观、如实的评价,切实推动形成社会群众对政府绩效评议的正能量。
(作者单位:玉林市绩效考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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