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曾某所驾驶小轿车由兴业方向沿省道212线往玉林方向行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其车与道路前方步行的陈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残疾以及小轿车上乘客苏某受伤。经多方调解,当事三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而这起交通事故得以成功调解,离不开公安、法院、保险等部门的精诚合作。
这是玉林市改革创新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解服务工作新机制“531”模式以来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在玉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创新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服务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综治牵头、部门协同,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检察、保险“五位一体”,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531”模式,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个平台全程受理,无缝对接高效服务,透明公正和谐解决”的目标。
积极探索新模式 联动服务解难题
玉林市地处广西东南部,与广东省交界,是广西第二人口大市,拥有700万人口。随着车辆的急速增长、驾驶员增多及人流、物流迅猛增加等因素,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处于高发的态势,全市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两万起以上。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交警往往疲于应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更无暇顾及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而事故双方面临着调解难、诉讼难、理赔难、矛盾多等方面的问题。因此,玉林市公安部门意识到,要遏制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促使交通事故快调快处,就必须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大胆探索和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于是,一个以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五位一体”,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解服务工作新机制的“531”模式在全市开花。
积极扩宽新思路 “531”模式见成效
“531”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进同一道门,办所有的事”。按照以往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模式,多部门各自为战,手续繁琐,群众办事费时费力不说,因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更加复杂多变。
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积极拓宽思路,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创新工作。在每一阶段的调解中,根据需要,双方当事人可以邀请办案民警、专职调解员、法官、检察官、保险理赔中心人员参与调解。经过调解成功或通过交通巡回法庭判决的案件,保险公司5千元以下当场理赔,实现了交通事故纠纷“快处、快调、快赔、快结”的目标。
不久前,玉容一级公路北流段发生了一起货车与摩托车相撞致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事后,交警部门很快作出了货车驾驶员梁某贵负主要责任的认定,但梁某对交警部门的认定提出异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介入进行调解,在调解人员反反复复的说服教育及司法解释下,梁某及其家属终于表示愿意想尽一切办法筹借资金赔付,以取得受害方的谅解和法律从轻处罚。鉴于梁某认罪态度较好,而且进行了赔付,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受害方的意见,对梁某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最终这起事故处理得到圆满解决。
“五位一体”使得各个处理环节有机衔接,处理流程有效优化;“三调联动”有效实现了交通事故案件“快处、快调、快结、快赔”目标,减轻了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量,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流入司法机关的数量,减轻了司法机关的工作压力。
“531”模式在降低行政成本、拓宽纠纷解决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呈现出来的成效。
据警方介绍, 2015年1月至11月,玉林市公安交警部门接处警处理的交通事故共7738起。其中,经交警部门行政调解成功的5248起,调解成功率98%;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81起,调解成功82%。交通事故第一保险理赔中心直接参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总数为1447件,法庭调解134件,累计进行保险赔偿2197万元。(朱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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