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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条例》征民意 抛扔踩踏包裹拟最高罚5万

2015-11-25 09:10:24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欧雅歆

“双11”后,除了返场优惠、快递爆仓信息,一则有关快递规范的消息又一次刷屏,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内对快递行业运输、投递时限、签收等部分做了具体规定,抛扔踩踏包裹拟最高罚5万元

   包裹破损,难以避免的伤

   2013年底,网上流传的几段快递暴力分拣视频引发网友一片讨伐声。时隔两年,媒体曝光让暴力分拣有所改善,但也还能听到市民的抱怨声,包裹丢失、破损、变形让人烦心。市民说起收到破损包裹的遭遇,显得无奈。

   年初,经营日化生意的周女士在一次补货中,收到的快递纸箱渗出大片水渍,打开包裹,几罐玻璃瓶装商品破碎,残留液体侵染其他商品,影响销售,周女士无奈与供货商联系补发,并拒收该包裹。市民小珍网购的包裹基本由小区保安代为签收,一次她在网上购买内衣内裤,下班领取包裹时发现外包装有破损,里面物品赫然露出,十分尴尬。小珍说,虽然野蛮分拣被曝光后,收到的变形、破损的包裹少了,但仍偶有中招,投诉渠道又不完善,只能自认倒霉。

  抛扔、踩踏、未定期销毁运单或被罚

   针对市民担忧的问题,意见稿内以担负法律责任的形式,来规范快递行业。

   意见稿第42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44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于暴力分拣,快递作业人员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而企业可能被停业整顿。除此之外,消费者关心的信息泄露问题,也立规遏制,要求快递行业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对于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从业人员,未构成犯罪的,将被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面临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而企业有以上行为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法律的形式规范市场有利快递业发展

   某快递分发员杨先生表示,其实针对快递抛扔包裹,每个公司内部早有规定,也都会执行,只是执行程度不同而已,拿自己公司来说,如果损坏客户包裹,公司也需要负责赔偿,意见稿加强对这方面的规范管理,快递业将更完善。

   市民廖先生认为,整顿快递乱象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保护,易碎、易损(电子产品)、贵重品等自己不太放心在网上购买的商品,有条例制约,有部门监管,就可以更放心网购。同时,条例出来后,快递公司也可能会更用心、负责。廖先生还提出自己的想法,认为食品、药品、生活物品等快递公司应该分类运送,避免造成这些物品因包裹损坏相互浸染。

   梁承勇律师认为,意见稿也从侧面对客户做了行为规定,对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不接受验视包裹的,快递公司将不予寄送;委托长期、批量快递服务的用户,还应当与快递公司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禁止寄递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物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意见稿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市场,引导快递企业和投递客户之间往良性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

   市民如何参与?

   对快递规范管理有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人士,可在2015年12月1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快递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kdtl@chinalaw.gov.cn,即可参与。(记者 欧雅歆)


原标题:《快递条例》征民意 抛扔踩踏包裹拟最高罚5万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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