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业主覃某因缺乏资金,拖欠65名工人3个月的工资,共计215521元。为逃避支付工资,覃某离开北流市逃匿无踪。近日,被告人覃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北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被告人覃某投资设立北流市某纸业制品有限公司,并聘请了60余名工人,从事纸、礼盒、纸箱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人按件计算报酬,每月月底结算发放工资。
2014年7月至9月,覃某因缺乏资金而拖欠了厂里工人3个月的工资共计215521元,为逃避支付工人工资,覃某离开了北流市。厂里工人找到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多次催促覃某回来处理拖欠工人工资事务,但覃某不听劝告,拒绝回来处理。同年10月20日,人社局向覃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接受询问,但覃某依旧拒不接受。10月28日,人社局向覃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工资,覃某拒不执行,仍逃匿在外,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
近日,北流法院对覃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进行了审理,认为覃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原标题:欠薪21万逃匿 男子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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