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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仍可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015-09-25 09:41:09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见习记者 留影

买房购车、出国留学、银行贷款、个人用途等手续,很多时候都需要到一纸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近日,民政部发文明确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 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门不给开具此类证明,而有些机构需要提供怎么办?”此规定引起了社会热切关注。记者了解到,玉林市民政局表示这确实是国家民政部发布的消息,但因细则和配套措施还没有完善,现在仍为有需要的市民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现仍为有需要的市民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虽然说新规定是不再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是玉州区婚姻登记处尚未接到文件下达,现在还是正常的为有需要的市民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玉州区婚姻登记处主任韦林说到,“现在很多相关事宜的办理都还需要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下子不给办理了,会造成很多的不便,所以等正式的文件下达了,还需要具体落实开与不开的细节问题。”

   玉林市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坦言,虽然尚未接到正式文件,但是对于民政部门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工作负担。因为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占了很大的比例。数据显示,玉林市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开具这几年来有增无减,这一规定的落实还需要多部门进一步协调衔接。

   记者了解到,自文件下发后仍有不少市民前往各县区婚姻登记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表示对新规尚不知情。

   如何解决现实需要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问题

   虽然说玉林市现在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新规定迟早要实施。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体现了行政机关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良好初衷,但就目前来说,这一张用途广泛且需要较多的证明,民政部门不给开,有些机构还需要个人提供证明怎么办?这让人不禁感到担心。

   民政部门对此解释:“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办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落实到实处。”

   盼望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实际生活中“用途广泛”。9月初,毕业于广西大学的李健到玉林某单位报到,单位通知他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开具一份“单身证明”。李健说:“单位的理由是办理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挂靠需要开具这类证明。”

   记者在玉州区婚姻登记处采访时,遇上前来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陈小姐。陈小姐说:“这已经是我第二次开具这份证明了,上一次是贷款购车,现在对于开这份证明我算是熟门熟路了。”陈小姐这次前来开具证明是刚签订了购房合同,到房产部门咨询时被告知要上交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便证明是否是首套房,在办理贷款时,同样也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跟她提到这个新规定时,李小姐说:“如果以后买房子、买车不用开具这项证明,会省去很多麻烦,特别是对我们这些上班族来说,请假来开证明还是挺麻烦的。”

   玉林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民政部门的新规是给老百姓办事减轻负担和成本,但是落实到实处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只有各方面配合,不强调要开具类似的证明,才能真正给老百姓带来便利。 (见习记者 留影)


原标题:民政部要求取消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要开证明怎么办?目前我市仍为有需要的市民开具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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