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谎称能“捞人”骗财“二进宫”)
陈某珍的丈夫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此时,林某信以“警察亲戚”的身份出现了,巧舌如簧的他声称能“捞人”,并打动了陈某珍,拿走了她的5600元“活动经费”。
据查,林某信是兴业县高峰镇人,不务正业,整天想着怎样赚“外快”,曾因犯盗窃罪被兴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不,刚刑满释放的他还未走出监狱的大门,就被守候在旁的公安人员给逮住了,为他之前的诈骗行为不得不“二进宫”。原来,2012年4月14日22时许,林某信在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三楼走廊,林某信以其与某警察是亲戚可将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的董某威赎出来为由,骗取了董某威的妻子陈某珍现金5600元。庭审中,林某信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林某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兴业法院根据林某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近日以林某信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 李东燕 通讯员 谭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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