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份,我市在玉林市城区召开调整玉林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价格听证会。日前,记者从玉林市物价局了解到,关于调整玉林城区城市供水价格的方案已经得到自治区物价局批复,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就是说,9月起,玉林城区的各类水价均有不同调整。
第一阶段:居民生活用水由1.535元调整为1.88元(≤28立方米/月)
据了解,此次水价分别对居民生活用水、趸售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以及特种用水进行了价格调整,调整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5年开始,直至2018年3月1日。
其中,对于普通市民影响最大的是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根据居民每月用水量分为三个阶梯,每个阶梯的水价均有所调整。居民的月用水量≤28立方米的属于第一阶梯水价,9月起,第一阶梯水价由目前的1.535元/立方米调整为1.88元/立方米;居民的月用水量>28立方米,并且≤40立方米的属于第二阶梯水价,9月起,第二阶梯水价由目前的2.305元/立方米调整为2.82元/立方米。
此外,目前我市实行的是二级阶梯水价,而新的水价调整方案显示,自9月1日起,我市将新增加第三阶梯水价,即居民每月用水量>40立方米则属于第三阶梯水价,收费标准为3.76/立方米。
第二阶段:居民生活用水由1.88元调整为2.30元(≤28立方米/月)
此外,根据水价调整方案,2018年3月1日起,水价调整进入第二阶段,在第二阶段期间,水价将进一步进行调整。
根据方案显示,2018年3月1日以后,第一阶梯水价将由1.88元/立方米调整到2.3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将由2.82元/立方米调整到3.45元/立方米,而第三阶梯水价将由3.76元/立方米调整到4.60元/立方米。
根据新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的总价格计算方式为,一户一表第一阶梯每户定员人口为4人,超过定员人口的,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月用水量按7立方米/人计。每户人口不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28立方米但不超过4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40立方米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月用水量大于(7立方米×核实人数)但不超过(10立方米×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10立方米×核实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9月起,非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945元调整为2.44元
新的水价调整方案还对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等非居民生活用水进行了新的调整。目前,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标准为1.945元/立方米,而从今年9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标准提高至2.44元/立方米,从2018年3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收费标准再由2.44元/立方米调整至2.99元/立方米。
另外,特种用水和趸售用水也做出了相应调整。目前,特种用水和趸售用水的价格分别为3.045元/立方米、1.385元/立方米。从今年9月1日起,特种用水和趸售用水的价格分别调整为3.67元/立方米、1.73元/立方米;从2018年3月1日起,特种用水和趸售用水的价格再次进行调整,分别为4.49元/立方米、2.12元/立方米。此外,各类水价还要按政策规定另行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类水价自2012年以来就未再进行调整,各类水价在广西全区而言已经属于下游水平。此外,由于近年原水费、折旧费、银行贷款利息、电费及制水原材料价格上涨,城市供水建设投入巨大,企业负债沉重,造成供水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水价调整也是保障城市供水、实现玉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原标题:九月起,玉城水价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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