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对方偷走朋友手机,女子伙同朋友堵人并殴打对方,还将对方电动车抢走。因“义气”犯案,女子领刑2年及罚金2000元。
钟某的朋友陈某菲手机丢失,几人怀疑是遭小妮所盗,去年5月4日凌晨,钟某伙同陈某菲、梁某雪、钟某欣、陈某运(4人另案处理),在城站路某网吧门口堵住小妮质问,小妮否认盗窃,钟某等人即对其进行殴打,并抢走其电动车。
钟某被抓后,因构成抢劫罪,且在犯罪中积极实施抢劫,被法院认定为主犯,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后钟某及辩护人认为,钟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应该是寻衅滋事罪。且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抓获同案人钟某欣,有立功表现。上诉请求轻判。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同案人钟某欣的归案,是由钟某的亲属直接报告公安机关所致,但钟某亲属是基于钟某提供的相关信息,即钟某所提供的线索对于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起到了实际作用,应认定钟某有立功表现。根据被害人小妮及同案人供述,证明钟某属于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依法可减轻处罚。
法院二审改判钟某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欧雅歆 通讯员 方晓)
(原标题:义气女助友抢劫殴打领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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