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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首例女性醉驾闯红灯酿事故者被刑拘

2015-04-15 09:45:1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邹江 通讯员 杨滢荃

   (原标题:喝酒了千万别开车!北流首例女性醉驾闯红灯酿事故者被刑拘)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邹江 通讯员 杨滢荃)北流市一女司机欧某在北流城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碰撞电动车,导致车损人受伤,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欧某目前已被刑拘。

   3月29日20时30分,欧某醉酒后(经检测血酒精含量:114.86mg/100ml)驾驶桂KR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该市二环西路由客运中心往电信局方向行驶,陈某驾驶合美牌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北流市二环西路由客运中心往电信局方向行驶(在欧某前面同方向行驶),双方行至北流市二环西路新城国际红绿灯处时,由于欧某醉酒后驾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

   据了解,欧某是新圩镇人。当晚,欧某跟好友在新圩镇吃饭。欧某自称喝了一杯多白酒。吃完饭后约20分钟就开摩托车到北流了,不久便发生交通事故。欧某虽受点小伤,但是想起醉酒驾驶闯红灯酿事故悔不当初。

   欧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北流市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拟作出行政处罚,吊销欧某持有的E类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作出事故认定,欧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认定后欧某向陈某赔付车辆相关损坏费及医疗费1000多元,欧某也于4月13日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看守所。

   据了解,欧某为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北流市范围内刑拘的首个女性醉驾交通事故肇事者。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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