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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非法运输危险品 10万元爆竹被依法销毁

2015-04-02 09:01:18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黄清 苏勇 阙海斌

   (原标题:车辆翻入水田10万元爆竹洒了一地 北流民警奋战12小时消除隐患)

   3月29日,玉铁高速公路北流市塘岸路段,发生一起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而引起运输烟花爆竹货车翻车的事故。北流市公安局民警经过12个小时的努力,终将洒落于高速公路外水田的烟花爆竹安全转运出玉铁高速公路,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将价值约10万元的非法烟花予以销毁,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张某斌予以行政拘留。

   货车驶入水田

   烟花爆竹洒落一地

   3月29日6时许,在玉铁高速公路北流市塘岸镇路段,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落水田,大量烟花爆竹洒落了一地。

   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重大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由局领导率领治安、巡防、消防及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及队员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在确认无人员伤亡后,民警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及时疏散围观的群众,有序抢搬并安排烟花爆竹转运工作。

   由于现场条件限制,民警和队员们只能采取肩扛、手运的方式转运烟花爆竹。经过12个小时的连续作战,21时35分,终于把洒落在高速公路路基水田上的1440捆爆竹安全转移。

   非法运输危险品

   10万元爆竹被依法销毁

   经调查得知,3月29日5时许,张某斌(男,汉族,30岁,江西省万载县人)驾驶一辆牌照为赣CL××9的红色货车,拉载1440捆价值约10万元的半成品爆竹由江西省往广西某炮厂进行送货。当车行至玉铁高速公路21公里处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的原因,造成车辆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落水田。

   民警对张某斌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运输的烟花爆竹违反国家关于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管理规定,没有到运达地公安机关办理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手续,属于非法运输危险物品。

   目前,张某斌因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被北流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3月30日,北流市公安局联合安监等部门依法对查获的价值近10万元的烟花爆竹进行了销毁。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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