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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分手 男子绑架强奸女友

2015-02-04 09:52:0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廖毅梅

(原标题:拒分手 男子绑架强奸女友)

   2012年6月,家住平南县的岑某认识了女子农某,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2013年4月中旬,农某不愿继续与岑某交往,提出分手,可岑某不愿放手,一再苦苦哀求,希望女友能回心转意。但农某去意已决,无心再纠缠下去,一再拒绝与岑某见面。确定女友已没有回头的可能后,恼羞成怒的岑某多次对农某及其家人进行威胁、恐吓。在他看来,只有通过此举,柔弱的农某才会继续回到他的身边。

   同年4月21日下午,在岑某的多次来电恐吓后,农某被迫按约定在玉林汽车总站见面。当天21时许,岑某见到农某后,将她挟持到玉州区清宁路一家宾馆的房间内,对她进行殴打,还持仿真手枪进行恐吓。为了不让农某的家人找到,岑某欲退房并将农某强行带走,农某不从,又遭殴打。退房后,岑某将农某带到北流市汽车站附近一家宾馆开房,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农某苦苦哀求岑某放了她,岑某称要5万元才肯罢休,并要求农某打电话给她的家人,汇款到岑某的银行账户,不准报警,否则就杀了她。

   次日16时许,狡猾的岑某再次变换了地点,将农某挟持到贵港市的一家宾馆内,又强行与农某发生了性关系。见账号内迟迟没有钱汇入,烦躁不安的岑某又开始毒打农某,并逼农某再打电话回家索要钱财,如果再不从,他将对农某下毒手。因一时筹不出5万元这么一大笔钱,担惊受怕的农某家人左思右想后,最终选择了报警。

   4月23日,岑某带着农某在宾馆大堂处退房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原来,在与农某相恋前,岑某还因犯过诈骗罪,于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5月才刑满释放。

   经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岑某因犯绑架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岑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于今年1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陈凤秀通讯员廖毅梅)


责任编辑:林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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