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五年二月二日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2日在玉林城区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5人,列席351人。
市委书记王凯、市长苏海棠等市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秦邦元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从严落实责任,从严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进玉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彭清华书记在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王凯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合玉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对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须认真抓好落实。
全会指出,2014年,市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强化责任担当,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抓直管的结果,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认真履职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参与的结果。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快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从严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我们党强力反腐败的目的,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斗争。只要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就一定能够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要认清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当前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坚定必胜的决心和信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内容,严格遵守“五个必须”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决不允许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打招呼、批条子;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禁止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小团体、利益输送;决不允许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违反规定程序提拔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利用特殊身份获取非法利益;决不允许执行党纪政令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不服从组织安排,与组织讨价还价,甚至违抗组织命令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规定。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三,从严追责问责,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落实意见》和市委《工作细则》,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听取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对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敢于揭露、严肃查处。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查处腐败案件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分清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第四,深化“三转”,突出主业,加快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立行立改,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全面加快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尽快完成新一轮内设机构调整。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全面整合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实现职能上、规格上全覆盖。向市管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实现对国有企业监督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完善市直派驻机构联合检查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县直派驻机构联合检查组工作,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水平。
第五,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高档会所,“吃空饷”,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验收把关,确保应清尽清,不留死角。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第六,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继续抓好自办案件工作,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办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特别是“小官大贪”现象。严肃查办在国有企业中的腐败问题。继续抓好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排查。
第七,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方面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制约。发挥玉林市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强化在民生资金领域干部用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发挥好各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守纪律守规矩,优化政治生态”主题教育活动。
全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三转”,坚决克服和纠正不敢抓、不敢管,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为官不为、乱为、慢为,作风纪律松散的问题。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决查处以案谋私、违纪违规等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忠诚履职、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玉林加快建成“两城市一中心”,实现“两个同步”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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