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肇事逃逸,最终只会“自酿苦果” 交警:逃逸或将面临刑罚和终身禁驾)
这几年,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剧增,交通事故数量也随之增多。面对交通事故,很多司机都选择积极面对,及时处理;但有些司机却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溜了就能万事大吉,选择肇事逃逸……但一起起案例证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者最终还是难逃法网,非但不能蒙骗过关,反而会“自酿苦果”,面对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和终身禁驾。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交通事故是依据责任和路权等综合因素来确定责任的,并非出现人员伤亡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肇事逃逸反而会被重罚。”
案例:肇事逃逸者“聪明反被聪明误”
2014年12月17日凌晨2时30分,市区城站路好奇宾馆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小型轿车将一行人撞倒后逃离现场,被撞的行人受伤严重,后被急送医院抢救。市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案情重大,立即启动逃逸事故处置预案,连夜展开侦查。
民警连夜排查现场周围监控视频和卡口情况,共排查车辆256辆,锁定了嫌疑车辆的车牌为桂K××616的小型轿车。最终迫于压力,嫌疑人黄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肇事嫌疑人黄某事后坦言,他撞人后担心停车会被伤者亲友和家属打,同时见是深夜,心存侥幸,因此一逃了之。却不知他的逃逸,让被撞行人没得到及时抢救,当天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黄某已被直属四大队以“交通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现行法律,由于黄某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承担全部责任,他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和终身禁驾。
对比:“逃逸”与“不逃逸”后果截然不同
“这起事故中,黄某驾车把行人撞倒,如果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救助伤者,可能行人就不会死亡。黄某的事故责任肯定会减轻许多,可他的逃逸却让事故的性质发生了改变。”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科的邹林利中队长表示,他遇到过不少类似的事故:有的肇事司机原本只是涉及普通的交通事故,完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事故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由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调解;但由于肇事后逃逸,致使受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案件性质便发生了变化,使其成为刑事案件。肇事逃逸司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这种代价实在太沉重了。
“交通事故是依据责任和路权等综合因素来确定责任的,并非出现人员伤亡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肇事逃逸反而会被重罚。”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黄英东也分析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选择报警还是逃逸,所引发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1、不逃逸的情况下,只需承担事故应担的责任;而逃逸的,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乃至全部责任。2、不逃逸的情况下,可依法申请保险理赔;而逃逸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3、不逃逸的情况下,一般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逃逸的,除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所面临的刑事责任往往高于因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等所需承担的刑事责任。4、事故逃逸不仅耽误伤者的救援时机,而且极易引发二次事故,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甚至致死,这样一来,逃逸者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都会因肇事逃逸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事故不予理赔。
分析:肇事逃逸的成功率几乎是零
交警直属三大队黄警官介绍说,逃逸案件多数发生在黑夜或偏僻路段,深夜11时至凌晨4时左右为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多发时段。司机交通肇事后逃逸一般主要是受恐惧和侥幸心理驱使。一是怕遇到缺乏法制观念的受伤者或其亲友和死者家属;二是怕需要支付巨额的车辆修理费和伤者的医药费。 但是,这种“侥幸”在现行的制度和条件下成功率几乎是零。随着“天网”、卡口摄像头、小区摄像头等各种监控设施大面积覆盖,“监控盲区”逐年减少,并且事故发生后多少会留下些痕迹,交警部门可以通过车型、碰撞的位置等综合信息,锁定肇事车辆。而且到处都有群众的眼睛,目击者提供线索可以很容易地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逃逸司机。
而且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遏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多发势头,交警部门在着力预防交通事故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方面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在组织领导、专业侦破、区域协作、科技应用、发动群众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多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案件全部侦破,同时强化多警联动,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路面监控,快速推进交通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进度,实现城区电子监控全方位、全天候无缝隙覆盖。种种举措,编织了一张疏而不漏的大网,让交通肇事者“无处可逃”。
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这样做才对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正确的做法是应该立即停车。如果有人员受伤要立即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理。
同时车主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三件事:第一要开启车辆危险灯;第二要在车辆后方50米开外放置危险警示三角架等警示物;第三要安排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车道外的安全区域,以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可以选择不报警而自行协商处理,但是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形就必须要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有一些撞毁路边设施的交通事故,个别车主以为没啥事,直接开车就走了。交警支队民警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这样做,如果不报警就直接走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情形。
民警介绍,市民如遇到交通肇事逃逸情况,应第一时间记住逃逸车辆特征,尤其是车牌号,最好用笔或手机记下来。开车的市民,可悄悄跟踪逃逸车辆并记下肇事车车牌号,同时向警方报警;对于弃车逃逸的,市民要记住逃逸人的各种特征和逃逸方向;如果在路边发现车辆停在那里不动,车身上有碰撞痕迹、血液痕迹、毛发痕迹等,请在第一时间报警。
延伸阅读
释疑:如何界定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究竟如何界定交通肇事逃逸呢?
据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黄英东介绍,界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大致有8条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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