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要赌债不成 竟强迫卖淫)
因索要赌债不成,竟强迫欠债女子卖淫筹款还债。近日,陆川县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陈某辉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9月22日20时许,陈某辉等人遇见欠其赌债的女子张某玲,因该女子还不起钱,遂强行将其拉到陆川某镇的一间房屋内殴打,并威逼其打电话筹钱还债,未果。陈某辉便伙同凌某成、陈某(均已判刑)威逼该女子卖淫以筹款还债,共得款400元。后来该女子趁机逃脱并报案。2014年4月25日,陆川县公安民警将潜逃的陈某辉抓捕归案。
陆川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辉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他人意志,强行迫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迫卖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李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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