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车上牌“遇冷”交警部门建议市民尽早为电车办“身份证”)

交警部门贴出的告示。

在玉林城区大街小巷,诸多电动车仍没有办理上牌业务。
从今年8月1日起,玉林城区电动车正式实行上牌登记管理,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5年7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登记点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已过将近3个月了,我市的电动车上牌管理进展如何?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现象:电动车上牌“遇冷”
走在玉林大街小巷,电动车来来往往,异常热闹。
记者观察发现,目前,行驶在马路上的电动车大多数没有上牌,依然是“无牌驾驶”。
在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不少车主正在排队填表、验车、照相,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8月1日起,玉林市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规定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凡是在2014年8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5年7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登记点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其中,达标车辆,发放正式牌证;超标车辆,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牌证,每人凭身份证明限登记一辆,过渡期满后收回牌证禁止上路行驶。
自2014年8月1日起,新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准予办理登记;达标车辆必须在购买车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
“截至10月中旬,全市有36944辆电动车取得牌照,其中临时牌照36757辆,正式牌照187辆。”玉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苏琪告诉记者,根据每天的上牌车辆数量,目前,玉林城区电动车上牌的数量还是比较少。
分析:市民上牌意识不强是主因
记者了解到,自8月1日起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后,诸多市民自觉为爱车办理“身份证”。但到了9月,市民的热情开始“降温”,不少市民持观望态度。
记者随街采访了不少电动车主,他们纷纷表示:“不是到2015年7月31日才截止办理上牌业务吗?时间还早着呢,到明年再考虑上牌。”
“8月份特别忙碌,市民排队上牌很积极,我们工作人员都加班加点。”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办证大厅民警告诉记者,“现在也有市民来上牌,但人数少了很多,工作也没那么忙了。”
“市民上牌意识不强,能拖就拖。”玉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教导员苏琪告诉记者,不少市民“拖拉症”严重,非得拖到明年才考虑上牌。“这给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提醒:尽早办理电动车“身份证”
苏琪表示,由于我市电动车数量约22万辆,基数比较大,如果市民都等到明年7月前的两三个月才去上牌,极可能会出现上牌拥堵现象。建议广大市民抓紧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
为了给市民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市交警支队4个直属大队的4个电动车上牌点,若无特殊情况,周六、周日均上班,正常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办理登记时间与平时上班时间一致: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市民只需携带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出厂合格证等材料,即可办理上牌业务。
“明年的8月1日开始,全市的电动车将进行长效管理。没有按时登记上牌的,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苏琪告诉记者,根据去年8月10日起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
(一)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结构、构造和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装置;
(二)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者行驶证;
(四)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或者行驶证;
(五)非下肢残疾人员驾驶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伪造、变造以及使用的其他车辆号牌或者行驶证。(记者 刘理桂 实习生 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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