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租房成淫窝 容留卖淫被判刑)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杨小龙)黄某兵为了赚点外块,竟然想到租间房子容留妇女卖淫。日前,经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以黄某兵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57岁的黄某兵是博白县文地镇文地村人。2012年10月,黄某兵租到博白县文地镇文地街的一间房子,并将此房隔开成7间小房间,每个小房间仅能放下一张床铺,专门容留妇女卖淫,根据交易金额大小,卖淫女每交易一次,其便从中收取5至15元不等费用获利。该场所平时有一两名风尘女子在此提供卖淫服务,逢文地圩日“生意”会稍旺,一般有3至4名女子来到这儿等待顾客。2013年12月5日,公安民警在黄某兵的租房处当场查获正在“交易”的2男3女。同日,黄某兵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公安机关拘传。次日,黄某兵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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