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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晒场租金低男子放火被判刑

2014-09-09 08:34:26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黄清

(原标题:嫌晒场租金低烧毁38000条木心 男子犯放火罪被判36个月)

   庄稼人靠天吃饭,天公作美,却人事不和,玉州区仁东镇的村民黎某因一场来不及调解的纠纷引发了一场不该来的大火,一年辛劳下来收成的桉树被人一下子烧毁了。今年64日玉州法院受理了该起因邻里关系恶化而引起的纵火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201312月底,被告人周某认为租金过低,不满其家与其叔父家共有的位于某水库堤坝处的晒场出租给被害人黎某晾晒木心,并劝其叔父不要再继续出租给黎某。201421420时许,周某去到黎某租的晒场,发现黎某还在晒场上继续晾晒桉树木心,便心生怨气,于是,周某找来干草并用随身带来的打火机点燃,放火烧黎某晾晒在晒场上的桉树木心,晒木场起火后被附近群众发现并进行扑救,于当晚10时许才将晒场的火扑灭。经勘察测量,现场火烧的面积约216平方米,烧毁木心约38000条,在晒场上方的一段约50米的光缆也被烧毁。经估价,黎某被烧毁的木心价值15200元;被烧毁的通信光缆价值364元。

   玉州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放火罪。审理期间,被告人周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黎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黎某的谅解。最后,法院酌情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放火罪,判刑36个月,并责令其退赔通信公司的经济损失。(记者 黄清)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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