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业游民扒窃1079元 获刑并处罚金2000元)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北流讯 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宣判,认定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北流市居民黄某,小学文化,好逸恶劳,是当地有名的无业游民。2014年2月10日,黄某心怀鬼胎地溜进北流市城中路花花公子服装店内,趁顾客曾某正在店里专心致志地挑选服装,用铁镊子扒窃了曾先生裤袋内的现金1079元。黄某的扒窃行为当场被群众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处理。破案后,公安机关将追缴的1079元退还给被害人曾先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认罪态度好,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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