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学贷款上限升至8000元 目前我市仍执行旧标准,待文件下达再调整)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史秋兰 实习生 莫海娟 韦燕柳) 日前,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上限由6000元提至8000元。记者从我市各级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相关文件尚未下达,我市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仍为6000元。工作人员表示,待文件下达后会根据相关规定调整资助标准。
目前我市仍执行旧标准
通知提出,国家助学贷款调整的范围,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记者从市教育局资助办以及县(市、区)各级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相关通知文件尚未下达,目前我市高校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限额仍为6000元。市教育局资助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往年的情况,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到9月底左右结束,如果学生开学时间比较迟或者银行方面延迟,贷款办理时限也会有所延迟,具体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生源地贷款需建立贫困生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在当地毕业中学建立贫困生档案方可办理。如果符合贫困生条件并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没有建立贫困生档案,需在毕业前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市、区)资助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再按照贷款办理程序说明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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