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申办》续 贫困生大学生还有这些救助)
除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还有哪些资助措施?--8月13日,玉林晚报刊登报道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申办》,引起很多贫困家庭的关注,与此同时,他们追问了更多关于贫困新生的资助政策的新问题,记者收集一些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
路途:最高1000元的入学补助
记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广西专门针对此类大学生发放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补助。自2007年起,广西启动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政策,每年由自治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每位建立了高中贫困生档案并考入大学的贫困学子都可申请获得400-600元不等的入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2013年,根据广西实际情况并结合不断上涨的物价水平,提高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标准:在广西区内院校就读的,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在区外院校就读的,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今年仍然执行该标准。
据介绍,其资助对象是: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广西普通高考并已获得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在高中期间,学生先申请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获得录取的学生在填写相关表格后,由学校报同级资助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资助款将拨付到学生所就读的高中,由学校发放。
报到:暂时缴不齐费用也能先入学
一些贫困新生往往会有这种担忧:到大学报到时,会不会因暂时无法缴纳学杂费而不能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不用担心,为保证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无法缴纳学费的大学新生,高校对符合条件的报到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经核实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据介绍,为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将对大学新生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一系列资助,逐步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目前在本专科教育阶段,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在内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种种资助措施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问题,向全社会兑现了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入学:可以享受4类资助政策
入学后,学生还可以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区每年奖励4000名,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其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用于补助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800元,用于补助贫困生。
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人每年5000元。
另外,没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入学后还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记者 陶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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