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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走失?经警方调查是失足落水

2014-05-21 09:02:21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陈东 通讯员 黎勇

   (原标题:小孩走失?警方初查:原是失足落水)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陈东 通讯员 黎勇)前几天,一则《儿子,妈妈等你回家》的消息迅速在网络、微信流传。消息称,暂住玉州区新民村的肖林森于5月17日17时30分左右走失。消息一经发布,广大市民、网民对肖林森的情况高度关注。5月20日,玉州警方向媒体公布初步调查情况,肖林森并非“走失”,而是与同学在南流江边抓螃蟹过程中失足落水。
   据了解,5月17日下午,暂住于玉州区新民村的张女士由于要临时外出买东西,她让9岁的儿子肖林森独自在家。回来后发现儿子不在家,张女士以为他去外面玩耍了,就没在意。可过了晚餐时间也没见儿子回来,着急的家人连忙外出寻找,但一直没找到。
   当晚,张女士和爱人肖先生急忙到玉林市公安局环西派出所报警。据了解,肖林森当天着浅蓝色T恤,蓝色校服长裤,黄色胶凉鞋。警方立即采取措施帮助寻找肖林森。一是派出所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汇报,110指挥中心马上将走失儿童的体貌特征通报给各派出所及路面巡逻的警力,开展查找;二是帮助家属制作、发布寻人启事,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帮忙;三是走访学校老师及附近群众、查看张女士住所附近监控录像。
   当晚,玉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介入调查。
   民警继续到新民村查访,找到当日与肖林森一起玩耍的相邻而住的同班同学陈某。经民警及其家属的耐心询问,陈某说,17日下午5时左右,其与肖林森到江滨路变电站后的南流江边抓螃蟹,肖林森失足落水。
   肖林森落水后,陈某马上跑回家,想叫其家人,但无人在家。接着他又跑到江边察看,但没有发现肖林森。最后陈某回家,因害怕家人责骂而一直隐瞒该事。
   根据陈某对行走路线的陈述,民警调取了江滨路“富民生”酒庄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肖林森与陈某于当日下午5时从该路段经过,往江滨路变电站方向走去。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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