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玉林新闻网
收藏网站 手机读报 新闻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页

法官日记:一次尴尬的执行

2014-04-24 10:37:12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李发志

(原标题:一次尴尬的执行)

   岁月如白驹过隙,一转眼,我离开原高峰法庭已将近20年。
   每当夏季来临,火辣辣的太阳总会燃烧起久远的记忆。那里,有袅袅炊烟起、饭菜飘香的乡村温情,有白天轮流骑自行车下村送达法律文书的艰辛,更有分组搞执行的那一次尴尬。
   那时,乡下法庭的案件不算多,一年总共就40来件案件。且大部分都是离婚案,偶尔也会有几件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判决生效后,一般也由法庭自己执行。
   那一年,正是夏收季节,村里的农民白天都外出田地里忙于抢收稻谷,很少在家。我们全庭4个人在梁庭长的带领下,分成两组到靖文村集中执行几件民间借贷案。案件的标的不大,就几千元,但去了几次都因大门紧闭无功而返。我们便只好利用中午吃饭的时间去。
   我和文法官这一组到了被执行人廖某所在的村屯,文法官用客家话问清楚廖某所居住的具体位置,刚巧看见被执行人廖某拿着一把长长的禾杈(一种翻晒稻秆的农具)出来。我俩见这阵势,以为被执行人要对手无寸铁的我们动武,暗中感觉到不妙。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们马上转头就跑。跑出一段路后碰见梁庭长,三个人一合计,便感觉不对劲:初次见面,被执行人没理由不打招呼便要对我们动武。我们于是便折返回去看看到底咋回事。结果看到被执行人廖某正在烈日下汗流浃背地用禾杈操翻晒着的稻秆。我们越想越觉得自己好笑,都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文法官用客家方言做了被执行人廖某的思想工作,最后廖某主动交清了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现在夏日将至,偶尔回想起那一次尴尬的执行,至今还是忍俊不禁。
   (兴业县人民法院 李发志)

责任编辑:覃维
】 【打印投稿】 【推荐】 【举报】 【评论
相关阅读: 法官日记
  • 我拍微电影那点事(2014-08-07)
  • 法官日记:守护孩子的眼睛(2014-05-08)
  • 群众来找我的,没一件是小事(2014-02-27)
  • 法官日记:给孤儿多一点关爱(2013-12-20)
  • 法官日记:学习翟树全先进事迹有感(2013-11-29)
  • 玉林

    社会

    民生

    文体

    人居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地址:广西玉林市民主中路6号 联系、举报电话:0775-2820239 玉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4510920090001 桂ICP备05007957号-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桂)字第10号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