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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日记:学习翟树全先进事迹有感

2013-11-29 10:03:18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韦肖波

(原标题:用青春书写人间正义——学习翟树全先进事迹有感)

   翟树全,男,汉族,1989年调入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2年3月任副庭长。20多年来,翟树全对3000多起案件诉前进行调解,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2009年,被评选为“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2年12月4日,荣获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别贡献奖”。

   翟树全的先进事迹震撼人心,人格魅力催人奋进。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法官,我要见贤思齐,努力向翟树全法官学习,让自己平凡的人生在天平上闪光。

   学习翟树全,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法官这一职业并不如外界想象的轻松,装订案卷、查阅材料、分析案情、开庭审理和文书送达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其枯燥繁复有时候会让年轻法官心情浮躁,进而松懈拖延、得过且过。这种现象也曾经或多或少存在我的身上。翟树全法官的先进事迹让我明白了,干一行就要爱一行,爱一行就要专一行。看似单调枯燥的工作,实际上是为日后的公正审判打下良好的基础。作为年轻法官,我尤其切忌心浮气躁,要静下心来做事,多看多学多记,不管多苦多累,都要坚持到底,这样才能为日后积累足够的审判经验和调解智慧。

   学习翟树全,就是要学习他钻研业务,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翟树全始终能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急群众之所急,接群众之所忧,不断摸索、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他承办的2100余件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赢得了群众的信赖。而在实践审判工作中,作为一名年轻法官,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我往往热情高涨、冲劲十足,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办起案来常常会感到无从下手、力不从心。因此,我要向翟树全同志学习,学习他耐心听取当事人理由,深入了解案情,用公正的审判服务群众的工作态度,学习他钻研业务、善于总结的工作方法,学习他一心为民工作,就是再苦再累也值得的动人情怀。

   学习翟树全,就是要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翟树全扎根基层20多年,呆的是乡村、住的是小屋、骑的是没有车盖的自行车……而他从不因此而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他曾说过“如果我收了人家500元,他就给你提出5000元的要求,这样就会以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代价。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不做金钱的奴隶。”这掷地有声的话语震撼了我的心灵。和他相比,我不禁惭愧起来。古人常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大的贪腐都是从蝇头小利开始的。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懒散懈怠、好逸恶劳的思想常常占据我的脑海。从今往后,我要坚决的杜绝这种思想。秉公办案两袖清风,赢得百姓的信任,这才是最大的财富。

   “你是一座天平,天平的左面,是司法公正;天平的右面,是百姓民生。一左一右,不偏不倚。于是,再烦心的事儿,也会有调解的究竟;再难断的纠纷,也不会有判错的案件!”你是我的榜样,我要追随你的足迹,用青春书写人间正义!   (作者:北流法院 韦肖波)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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