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遭夫恐吓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人士:属于软暴力,若有证据证实,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精神损害赔偿)
丈夫不愿离婚,频频以电话、短信恶言恐吓妻子马灵(化名),欲断了其的离婚念头,妻子不堪忍受,精神几近崩溃。几经思索后,她决定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同时她也想知道,丈夫的行为造成她精神上的损害,向其追讨精神损害赔偿费是否会获得法律支持。法律人士认为,这是家庭软暴力,若有证据可证实精神损害达到一定程度的,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担心妻子离婚,丈夫频频恶言恐吓
因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年过30 岁的马灵在夫家备受冷落。为了让自己过得自在些,她于2012 年选择了外出广东打工。在离远夫家的日子里,马灵反复权衡了自己的婚姻,觉得用无爱的家庭捆绑彼此已没什么意义,分开各自寻找幸福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有了这个念头后,去年春节她在电话里向留守家中的丈夫提出了离婚要求。
本来马灵没有生育,老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的丈夫心里正堵得慌,现在遇上妻子主动提出离婚,他正好可以顺水推舟把婚姻关系给解除了,但马灵的丈夫并不这么想。他家境不好,要讨个媳妇不容易,虽然妻子不能给他传宗接代,他对她也不关心,但至少有个女人伴随身边,他还算是一个有家的人,要是妻子离开了,这个家就散了,他的脸面更是无处搁了。于是,他拒绝了妻子。
为了断掉妻子离婚的念头,马灵的丈夫赶到了她的工作地,强迫马灵回到了玉林。随后的日子,马灵并没有因此得到丈夫及其家人的善待和珍惜,而是关系日趋恶化。马灵的心冷了,更坚定了离婚的想法,于是她再度离家前往广东。知道妻子这一去回头的可能性不大,为了阻止离婚,马灵的丈夫隔三岔五打电话或是发短信恶言威胁马灵,扬言说只要她提出离婚,或是与别的男人交往,就杀了她及其家人。
“要是离婚了,你们一家绝对不得好过的”,“你要是敢离婚,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这是留存在马灵手机里的部分恐吓短信。马灵说,丈夫频频发来的恶意短信威逼,让她感到害怕。以她对丈夫的了解,果真走到了那一步,丈夫有可能会走极端,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是否得到保障谁也说不准。正因如此,她每天活在丈夫的恐吓短信的阴影中,精神压力很大,寝食难安。
这是家庭软暴力,有据可查的可追讨精神损害赔偿
春晖婚姻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冯传国就此分析说,马灵遭遇的是家庭软暴力。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可以分为硬暴力和软暴力两种,硬暴力往往是通过殴打等行为解决问题,而冷暴力顾名思义,指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有意或无意地用精神折磨对方,致使对方的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并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在某种程度上比肉体的伤害更可怕得多。其与硬暴力只是形式上的差别,但对婚姻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是一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马灵的情况符合第二款的情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马灵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其丈夫的电话或短信恐吓对她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如因此生病住院,精神失常等,并且有证据能证实与丈夫的恐吓有直接关系的,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费,法院会作出相应的裁决。(记者 陈凤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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