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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起争执 一男子凌晨上门持刀捅死前同居女友母子

2014-03-03 09:01:17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梅 通讯员 姚志东

   (原标题:凌晨上门持刀捅死前同居女友母子 故意杀人犯黄安华近日伏法)
   索要同居期间的债务起争执,一气之下持尖刀凌晨上门捅死了前同居女友及其23岁的儿子,近日,制造该起惨案的故意杀人犯黄安华被市中院依法执行了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安华与被害人窦某某曾经同居过。2011年8月9日,黄安华因不满窦某某与张某某在一起共同生活且窦某某不愿按其要求还钱,遂携带尖刀从广东省佛山市回到容县县底镇冠堂村窦某某的水泥制品厂伺机作案。次日凌晨3时许,黄安华来到窦某某的水泥制品厂门口,窦某某的儿子刘某某听到狗吠声,打开门欲看个究竟,黄安华遂上前用尖刀先后将窦某某及其儿子刘某某乱捅数刀,致两人死亡。张某某也被黄安华捅伤,后趁机打电话报警。经法医鉴定,刘某某和窦某某是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某某的伤情属轻伤。2011年8月12日,公安人员在容岑一级公路岑溪市路段的一个店铺门前抓获黄安华。
   市中院认为,黄安华因琐事而起杀人念头,为泄愤预先准备杀人凶器上门行凶,连续残忍杀害了窦某某、刘某某,并致张某某轻伤,其杀人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大,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罪行及后果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应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2012年9月3日,市中院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安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姚志东)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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