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车偷配钥匙 专偷同事车)
第一次盗车得手后,尝到甜头的少年宁宁(化名)便伙同他人以借电动车使用为名偷配对方钥匙,并连续盗走了两辆电动车。
去年5月下旬的一个凌晨,宁宁与一男子(已判刑)在清宁路一超市门前盗走了一辆价值2325元的电动车。第一次轻易得手,宁宁尝到了甜头。相隔一个多月后,宁宁与另两名男子(均另案处理)经商量,由宁宁借同事的一辆价值2372元的电动车使用,然后偷偷配了钥匙,10多天后趁该同事不注意,将其停放在网吧门前的电动车盗走。事后,三人又如法炮制,用同样的方法盗走一辆价值2078元的电动车。
去年8月中旬的一个凌晨,民警根据事先掌握好的线索,将宁宁及同伙抓获归案。鉴于宁宁犯罪时未满18周岁,在归案后能认识其行为的危害性,愿意悔改,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近日,玉州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宁宁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责令退赔失主经济损失。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何萍 曾伟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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