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陶继军 通讯员 朱晓波)近日,博白货车司机李某因在开车过程中犯困,没仔细验看对方是否有驾照便将车交由同伴姚某驾驶,结果被交警逮着,双双受到相应处罚,货车司机李某连连叹气:为何自己自以为是,不仔细确认对方是否“有证”?
当日,博白交管大队民警在216省道博白县三滩镇学田村路段执勤,对桂KE1××5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姚某将同车李某的驾驶证拿给民警检查,通过比对,民警发现驾驶证的照片与姚某不符,要求姚某出示身份证,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姚某属无证驾驶。
经民警进一步了解,司机李某因当日开车时间较长,有些疲劳,知道姚某平时开过车,认为他有驾驶证,于是将车交给他驾驶。李某对自己的糊涂行为深感懊悔。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姚某、李某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一定要先查看他人的驾驶证,切莫抱侥幸心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自以为是”将车给无证同伴驾驶 糊涂司机被罚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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