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针对个性 倾注关爱 玉州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见成效)
自2011年下半年试行社区矫正以来,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配合司法、公安等各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实行审矫对接。截至目前,共有100多名缓刑少年犯实行了社区矫正,有效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切实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谐。
多举措做好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
许多未成年犯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有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到违法到犯罪的变化过程。大部分未成年犯在犯罪之前一般都有过不良行为习惯,如有的有小偷小摸的不良习惯,有的有过打架斗殴的历史等,由于其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很容易由起初的不良行为发展到后来的实施违法犯罪。如果犯罪后,不良行为习惯仍然得不到有效的矫治,还有可能再次重新犯罪。
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结合辖区实际,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
该院率先在全市启动了由关工委、青年志愿者、社区代表与缓刑矫正人员签订“一对一”帮教协议仪式,进一步深化对失足少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如姚某涉嫌抢劫后,经落实帮教社区干部并由爱心企业家宁文宏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企业家还为他落实了一份满意的工作,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一名对社区有贡献的有志青年。
由家长、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社区干部与缓刑矫正人员共同签订了帮教责任状,确保失足少年的跟踪帮教。对每一个判处缓刑的失足少年犯都进行“审、矫对接”,避免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对缓刑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跟踪帮教。法官适时到学校、村委、派出所进行跟踪回访,发现缓刑少年犯有不良行为,及时教育改正。每月15日、16日坚持接访入矫对象并做好接访笔录,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近况、思想动态等,对欲重返校园、重新就业的入矫人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已经重返校园、重新就业的入矫人员鼓励他们继续开启新的人生,对发现有不利于社区矫正的情况,及时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系和沟通。
组织缓刑矫正人员到福利院开展献爱心、参加“美丽玉林·清洁乡村”等公益活动,让他们在参与公益活动中重新认识社会,感悟人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洗心革面,净化灵魂,重新做人。两年来共组织了20多次,200多人次开展活动。
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每个入矫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专人管理,提高个案矫正的针对性,做到“基本对象必管、一般对象必教、重点对象必控”。
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见成效
截至目前,玉州区人民法院首批送往玉林市未成年人矫正中心的学员共有7名,全部为轻微缓刑少年犯。通过入矫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与矫治中心签订自愿接受矫治的协议,在该中心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短期矫治,实行准军事化、校园封闭式管理教育,主要进行专业性的心理疏导以及法制和文化教育,培养他们遵纪守法,及时矫正不良行为习惯,预防重新犯罪,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经过短期矫治,学员及家长的普遍反映是:孩子的不良行为和习惯得到了矫正,孩子比以前更加懂事了,懂得孝顺父母,懂得学会用正确的方法来处理事情,懂得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该做的和不该做的,平时怎么说怎么管都不听的孩子,现在改过来了,精神面貌有明显改观,改变了懒散、放荡不羁的状况,包括让他们头痛多年都没有矫治过来的不良习惯给矫治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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