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殴打警察,三男子酒后发狂获刑)
2013年4月25日21时许,凌某某、卿某某、王某某在玉州区江南路某娱乐场所包厢内喝酒、唱歌时,与陪酒女何某某发生争执,并殴打了何某某,何某某遂报警。
南江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两名巡防队员接警后前往现场处理。凌某某等人再次与何某某发生争执并欲殴打何某某时,被民警和巡防队员阻拦,3人对民警和巡防队员进行抓扯、推打。在推打过程中,凌某某用一个玻璃小酒杯砸伤一名巡防队员的头部,并踢打另一名巡防队员。王某某推打民警并挣脱其阻拦,继续追打何某某,后被何某某的朋友制止。随后,凌某某3人被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民警和两名巡防队员的损伤属轻微伤。近日,凌某某3人被玉州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处以有期徒刑6个月至拘役4个月不等刑罚。 (通讯员 彭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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