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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孽缘,两家冲突升级引血案

2013-10-29 09:15:48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梅 通讯员 姚志东

   (原标题:一段孽缘,两家冲突升级引血案 致男方家一死两伤,行凶者近日伏法)
   各自有家室的一对男女有染,这段孽缘为此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悲剧,女子家公持凶器上门泄愤,造成男子家一死两伤。10月24日,市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罪犯卢克华依法执行了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30日,阿力(化名)因与同村的阿丽(化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向阿丽的丈夫道歉并支付名声损失费2万元,双方书面约定不能再向对方家人进行人身威胁。事后,阿丽丈夫的父母卢克华、王某某以阿力的赔偿数额过低,无法挽回其家庭名声为由,多次上门到阿力家里闹事,并扬言如果得不到合理答复,将对阿力家人进行报复。
   2011年7月2日18时许,王某某等人又上门与阿力的妻子阿云(化名)发生争吵。卢克华听到争吵声后,拿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剪刀赶到阿力家,先持水果刀刺伤阿云1岁大的儿子, 阿力的母亲周某某见状上前阻拦,被卢克华推倒在地后,用水果刀连刺数刀致当场死亡。 阿云趁机抱着儿子往外跑,卢克华持刀追上,用水果刀捅伤阿云母子,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脱身,阿云母子跑回家中关门躲避。卢克华紧追到阿力家,踢烂房门欲再刺阿云母子,在房间门口与阿云争夺剪刀时被同村众多村民阻止才停手。当日19时许,卢克华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途中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经鉴定,周某某系被他人用利器刺伤造成开放性血气胸,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阿云母子的损伤均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克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卢克华为泄愤而上门刺杀无辜,将阻挡其行凶的老人杀害,其杀人动机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应予严惩。遂判卢克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姚志东)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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