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座谈会上,金湘军(右一)代表玉林市委、市政府领取“国家森林城市”荣誉证书。

玉林市捧回了“国家森林城市”的牌匾。
(原标题:四年“创森”终获重量级绿色名片——我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金湘军在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并领奖)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李小军)玉林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9月2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2013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玉林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是玉林市继今年4月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之后获得的又一张重量级绿色名片。
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题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打造岭南生态绿都》的经验介绍,代表玉林市委、市政府领取了“国家森林城市”的荣誉证书。副市长邓长球出席座谈会。
会议认为,近年来,玉林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城乡造林绿化和城市森林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认真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发动,大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城市生态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宜居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市居民生态文明理念得到了有效提升,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树立城市森林建设的先进典型,推广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功经验,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授予玉林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会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17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已有58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09年,我市决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举全市之力打造岭南生态绿都。四年多来,全市“创森”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60.49%,玉林城区绿化覆盖率40.4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通道绿化率95.55%,水岸绿化率95.57%,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形成了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乡村林果化、城市森林化的城乡绿化格局,一个林木葱郁、四季花开、山水相依、绿带环绕、绿廊延绵的“岭南绿都”逐步显现,我市也相继获评为“广西园林城市”、“广西绿化模范城市”、 “广西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几年来,我市“五个坚持”抓“创森”: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领导抓“创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森”工作,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我市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坚持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抓“创森”。我市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来谋划,作为一体化工作来实施。制定相应目标任务和措施,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规范程序、合理推进的工作机制,把“创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三是坚持多元投入,集中财力抓“创森”。我市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措施办法,解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确保各项“创森”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四是坚持突出重点,扩量提质抓“创森”。我市实施森林进城工程,城市增绿显美;实施道路绿化工程,打造生态绿廊;实施村屯绿化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河岸绿化工程,实现地绿水净;实施山上绿化工程,建设秀美山川;实施森林文化工程,打造森林生态文化。五是坚持宣传引导,全民参与抓“创森”。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进行“创森”工作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
今后,我市将继续坚持把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努力把玉林建设成为生态优美、创业宜居的“岭南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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