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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女子网络造谣被行拘 警方呼吁勿轻信和传播谣言

2013-08-23 08:38:38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见习记者 蒋西河 实习生 吕春梅 通讯员 黎勇

(原标题:是谁口无遮拦,在网上捏造谣言? 警方提醒,“网谣”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市民不要传播和评论未经证实的消息)

   近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公司。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网络红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一时间,网络造谣传谣现象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在玉林本地,最近也有网络造谣者被依法行政拘留的案件,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要传播和评论,应从官方渠道获取正确的消息。

  女子网上发帖造谣被请进拘留所

   上个月,玉林警方破获了一起网络造谣案件。7月22日,禤某在红豆社区玉林论坛发布题为《恐怖!恐怖!城北开发区有抢人团出现了!》的帖子,称近日其堂哥的3岁女儿在家门前被陌生人抱上车,因邻居及时发现并呼救,陌生人将小孩放下后逃离现场。此帖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点击、回帖,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城北派出所民警对事发地点周边的群众进行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并未有“有人抱抢小孩”的事情发生,110和派出所也未接到相关的报案信息。随后民警通过调查获取了禤某的具体信息,并于7月23日将其传唤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查,禤某系从堂哥口里听说此事,其堂哥则是从其他小孩口里听到此事的,并未核查事情的真实性。调查证实,禤某发表的帖子系虚假信息,7月24日,玉州警方依法对禤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城北派出所覃警官介绍,该发帖人未经证实信息的真实性,就擅自发帖传播虚假信息,并且帖子的关注度非常高,跟帖人多,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市民,对社会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

   善意的提醒变成“真实的谎言”

   记者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禤某发帖的本意是看到最近全国其他地方丢小孩的事情频发,想借此发帖提醒网民注意看管好自家的小孩,不要让不法分子拐走,但其并没有核查事情的真实性,道听途说就把信息发布到网上,引发市民恐慌。此帖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不对,言语用词也欠稳妥,与事实背道而驰。

   玉州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吴警官介绍,网络造谣大多数由两个原因引起:1.出于好奇,或者出于好心提醒,或者为了发泄不满情绪,对未经证实的消息进行传播;2.为了在网络上骗人气、骗点击率,希望引起大家对其的关注,故意传播假消息。

   至于如何界定是否属于网络造谣,吴警官表示,主要看3点:1.事件是否真实发生;2.发布的内容是否和事实相符;3.是否对群众、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第3点,如果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则一定要严厉处罚。

   从去年9月份到今年8月份,玉州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一共处理了20多起网络造谣案件,网络造谣多由于某件事或某些原因集中引起,并无固定的案发周期,因此网安大队的民警随时在网上进行监控和排查。


   “网谣”让民心慌又费警力

   互联网上历来存在不少虚假信息甚至谣言,使警方花费大量精力去核实并辟谣,也给现实社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警方介绍,去年有个案件,某小孩被人拐走并被割掉器官的帖子在网上疯传,发帖者还声称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小孩的尸体。消息一传出,立即引起家长和学校的恐慌,随后警方通过排查证实了此事纯属造谣。

   网安大队吴警官告诉记者,造谣事件时有发生,只是影响程度不一样,但只要有可疑信息出现,警方还是要花费大量精力去核实并辟谣。网安大队对本地的一些主流社区、论坛以及微博等互联网信息传播渠道都高度关注,对于“有关社会治安动态的帖子”,首先会从110指挥中心、派出所等单位了解有无相关情况,然后根据帖子所说的事件地点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具体实情。经过调查发现事实与帖子内容不符,会进一步调查,并联系“楼主”进行相关处理,若情节较为严重,发帖者要接受治安处罚乃至刑事处罚。

   警方呼吁:不要轻信和传播谣言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散播谣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呢?负责办理“城北抢人团”一案的覃警官表示,怎么处理要看事件的影响程度。如果造谣事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且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一般只是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和教育;如果社会反响大,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对当事人处以5-15天的治安拘留。如果案件影响特别大、范围广,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那就上升到了刑法的层面,当事人将受到刑事处罚。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网上传播的消息,首先自己要有判断力,不要轻信网上的内容,在无法判断其真假的情况下,更不要进行传播和评论,应该通过官方渠道去了解事情的真相,不要轻信网上未经证实真伪的传言。如果对网上未经证实的事情进行传播构成了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望广大网民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见习记者 蒋西河 实习生 吕春梅 通讯员 黎勇)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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