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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一水产养殖老板3000元买下大蟒蛇放生

2013-06-28 10:16:42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张武军 见习记者 覃政

    (原标题:大蟒蛇“回家” 博白一水产养殖老板3000元买下大蟒蛇放生)


谢先生(中)与森林警察把蟒蛇抬到深山放生。


大蟒蛇回归山林。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张武军 见习记者 覃政)“回家吧,一路走好!”6月27日中午,在博白县森林公安局干警的配合下,博白县从事水产养殖的谢先生将自己花3000元买回的一条长约3米,重10多公斤野生大蟒蛇放归山林。

   6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谢先生在前往博白县永安镇联系业务途中,看到两位农民用袋子装着一条大蟒蛇准备卖给一位酒店采购人员,开价2500元。他当即上前向两农民说明大蟒蛇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随后,他以3000元的价格从那两位农民手中买下这条蟒蛇,一边饲养,一边想办法放生。但谢先生不知如何放生大蟒蛇才安全,因为如果把大蟒蛇简单地放回田野,很容易被人抓住吃掉,于是他打电话向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记者求助。记者随即联系到博白县林业局官超局长,官局长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森林公安局的干警配合放生大蟒蛇,经过一番研究,最后选定在那林镇一处山林放生。

   6月27日中午,博白县森林公安局李鹏局长带领数名干警与谢先生一起,驱车40多公里来到那林镇一处人迹罕至的山林,顶着烈日将大蟒蛇放生。一回到自己的“地盘”,大蟒蛇显得很兴奋,蛇身高高立起,犹如鱼归大海、鸟回天空般地摆动着蛇身,转眼便消失在苍苍山林中。

   据森林警察介绍,目前蟒蛇越来越稀有,已被列为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森林警察提醒市民,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蟒蛇或破坏蟒蛇的生存环境,违法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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