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暴力“讨债”领刑一年半)
被女友骗来搞“连锁销售”,不但赚不到钱还将积蓄打水漂,男子一气之下持菜刀、电击棒并打开煤气威胁女友在内4人归还其的损失……今年1月5日发生在玉州区回春路某出租房的非法拘禁案,经玉州区法院审理后近日作出一审宣判,云南大理籍的赵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查,2012年11月份,赵某在网上认识了吕某(云南玉溪人),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吕某叫赵某到玉林做“阳光工程”连锁销售,赵某到玉林后交了3800元所谓的入会费后,过了一段时间不但没有赚到钱,还把自己原来的积蓄花光,赵某便想找吕某拿回钱并赔偿其的损失,双方协商不下。
“到头来赚不到钱,觉得被他们骗了。”为此, 赵某非常气愤和伤心,今年1月5日7时许,赵某去到玉州区回春路某楼房内将房门反锁,把屋内的吕某、王某柱、李某梅(吕某的母亲)、李某某叫了起来,他手持菜刀及在北京买的电击棒,要求4人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共计23000元,还多次打开房间内的煤气进行威胁,李某梅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房东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出警处置,双方对峙了9个小时。在无法确定赵某身上是否藏有危险品、且事发地周围环境复杂等诸多因素,民警没有立刻对赵某实施抓捕。当天下午6时左右,赵某偷偷离开房间后,上述4人才恢复人身自由。
1月6日零时,民警在沿江路某旅馆内,将藏匿在此的赵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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