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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玉博会公开招选招展展务工作承办单位公告

2013-05-31 09:09:01

第十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公开招选招展展务工作承办单位公告
   第十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简称玉博会)将于2013年9月在玉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展会计划按国际标准(3m×3m)设1500个展位,其中室内展位550个,二楼以中外知名企业品牌、产品展示为主,三楼以“玉博会十年成就展”为主;室外展位950个,以综合性商品展示展销及中秋食品主题展为主。为积极推进玉博会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玉博会、支持玉博会的积极性,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招展展务工作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地点
   玉林国际会展中心及周边。
   二、承办内容
   承办单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督、企业运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具体负责以下内容:
   (一)室内二楼中外知名企业品牌产品展馆
   1.负责主题馆、分馆馆头及参展企业楣板的设计、安装;
   2.负责搭建约260个展位,其中特装馆面积不少于馆内面积的50﹪;
   3.负责招选组织具有合法资质的中外企业参展;
   4.负责展馆的保安保洁;
   5.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展位费,并向玉博会秘书处缴纳承办费及保证金;
   6.在本展馆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二)室外中秋食品主题展馆
   1.负责主题馆馆头及参展企业楣板的设计、安装;
   2.负责搭建不少于100个展位;
   3.负责招选组织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参展;
   4.负责展馆的保安保洁;
   5.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展位费,并向玉博会秘书处缴纳承办费及保证金;
   6.在本展馆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三)室外综合性商品展馆
   1.负责各专题馆馆头及参展企业楣板的设计、安装;
   2.负责搭建不少于850个展位;
   3.负责招选组织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参展;
   4.负责展馆的保安保洁;
   5.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展位费,并向玉博会秘书处缴纳承办费及保证金;
   6.在本展馆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玉博会秘书处负责提供展馆使用的场地,提供政策支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公共服务,并对有关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承办单位资格
   具有完成承办内容资质的企业法人或组织。入选单位必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应招单位必须在2013年5月29日前到玉博会秘书处报名。
   五、举办招选答疑会
   2013年5月31日上午9:00在玉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招选答疑会,并组织应招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六、方案提交时间、地点
   应招单位在参加招选答疑会后按要求编制应招方案书,密封后于2013年6月3日前送玉博会秘书处。
   七、承办单位的确定
   由玉博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听取应招单位阐述并对应招方案书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承办单位。评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商机博览秘书处
   地址:广西玉林市城东办公大楼四楼
   邮编:537000
   电话:0775-2851099
   传真:0775-2835565
   电子信箱:yl2833858@163.com
   联系人:李  宁
   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秘书处
   2013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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