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处方须病人签字同意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晏悦)日前,市民小张来到玉林市骨科医院就诊,当班的医生检查了小张的病情后,给他开了一张处方。开具处方时,医生向小张说明了开具的几种药品名称,并告诉他整个治疗大概需要花费100元左右。然后,医生又请小张在处方笺上签上他自己的姓名后让他去药房取药。
去年以来,玉林市骨科医院特别推出一项规定,规定医师门诊开具处方超过100元的必须经过患者签字同意;超过200元的必须经过门诊主任、或者药剂科主任、医务科长甚至医院领导签字;否则药房不能发药。如果患者觉得医药费太贵,医生就必须更换一个医疗方案。此举大大降低了病人看病的医药费的同时,提高患者的知情权,从而有力地改善了医患关系,减轻了医患纠纷的压力。
玉林市骨科医院重视该院行风建设, 针对药品在医院流通环节中可能产生的不正之风采取有效措施,作为医院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医院所有使用的药品必须为自治区组织统一招标的中标药品;每年使用的药品品种必须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现场选购,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为了治理不合理用药现象,该院规定对住院病人的用药特别是抗菌素的使用,除执行卫生部有关分级管理规定外,医院还从药物的剂量、品种、使用时间等作了详细的使用规定,违反者将受到扣绩效工资、停处方权甚至落聘等重罚。











陆川县成功举办第一届中学生科普知识竞赛
玉林公安这个110宣传有点不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