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文惠新、“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罗秀群、“广西优秀青年卫士”梁林、“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唐伟贞、“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包智慧……近年来玉州区法院涌现出不少优秀的女法官,她们在审判一线中,尽职尽责,争先创优,充分展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
办民商事,审理注“情”于法
民商事案件审判难度大,疑难案件数量多,诸如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等,事关民生,一直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玉州法院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3000多件,占全院受理案件数的三分之二。该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女法官有12名,每年办理的案件均达到全院民事诉讼案件的三分之一,其中所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率达70%以上。
办案中,女法官们充分发挥女性所特有的亲和力优势,耐心地倾听,反复地释明、认真地分析,注“情”于法,一次又一次为当事人架起沟通的桥梁,使一个个难以解决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患者王某因生小孩在玉林某医院死亡,家属认为医院有过错,要求医院赔偿100多万元,而院方认为诊疗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错。王某家属多次到医院交涉无果后,遂起诉到法院。案件主办法官陈洁作为一名女同志,她十分理解家属的心情,并下决心一定要将案件办好。她认真仔细看阅了案卷,并到医院和王某家中进行了调查,觉得案件还是有可能调解。为此,她没有一判了之。开庭前,她多次找双方做思想工作,由于赔偿数额相差较大,双方协商不下,且家属们情绪也十分激动。但陈洁并不气馁,又主动邀请辖区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最终经过反复、耐心、努力细致的工作,这一难案得以成功和解,原告方也及时拿到了赔偿款,双方皆大欢喜。
贷款人何某用自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78平方米抵押登记向某银行玉林分行借款95万元,仅付过部分利息。何某在2010年10月因病死亡,其法定继承人父亲何某母亲潘某对某银行追讨欠款本息近两年,一直避而不见。无奈,某银行玉林分行将何某法定继承人诉至法院。
民二庭李文副庭长接办此案,考虑到何某的父母均为六十岁以上的农民,法律意识浅薄,决定采取“面对面”调解方法处理该案。去年9月9日,李文和江惠琼两名女法官顶着烈日前往何某所在的北流市某乡镇农村。何某父母知道法官到村子后,立马放下手中的农活回到家,迫不及待地向法官诉说了种种顾虑。
李文副庭长向当事人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尽心尽力地解答了当事人的所有问题,让当事人解除了内心的顾虑。终于,该案送达诉讼文书不够3天,当事人主动要求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少年法庭,清一色娘子军
少年刑事审判女子法庭,作为广西法院率先成立的独立建机的法庭,无论是庭长、副庭长、书记员,还是人民陪审员,均是清一色的巾帼英雄,她们搭起了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别具一格的审判舞台。
多年来,她们以特有的母爱,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走出了一条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挽救的特色之路。庭审中,充分运用亲情感化作用,从法律、道德、亲情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感化教育,用真情唤醒失足少年未泯的良知,失足少年亲切称她们为“法官妈妈”。经她们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超审限、无上访、无错案,无一重新犯罪。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100%,履行率100%,当事人满意率100%。
办案之余,法官与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成立爱心帮教团,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并开创了企业家帮教未成年犯的先例;组织缓刑少年犯到福利院对孤寡老人、孤残儿童进行献爱心活动,让失足少年与孤残孩子结成一对一帮教,促使他们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为让青少年熟知法律,她们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向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青年学生法制教育,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都留下了她们普法的足迹。
她们用爱编织成了一张强有力的未成年人保护网,共帮助和教化失足少年1000余人,涉少刑事案件逐年下降。她们的辛勤付出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少年庭先后被授予“广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玉林市“少年刑事审判集体三等功”等称号。@@@
窗口巾帼,文明服务树形象
围绕“阳光、高效、便捷”,以立案公开为切入点,玉州区法院设安检、导诉、等候、立案、申诉接待、立案调解六大区域和八大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立案庭自2000年被广西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系统文明窗口”光荣称号以来,连续保持这一荣誉至今。当然,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立案庭的钟劲等4位女巾帼。
刘大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用去医疗费1万多元,但肇事方没有赔偿一分钱,刘大姐遂到法院帮儿子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对肇事方的车辆进行扣押。当钟劲副庭长了解刘大姐的儿子不能来到法院的特殊情况时,当即决定和刘大姐一起来到医院办理立案手续,让躺在病床上输液的受害人陈弟和同病房的群众无不为之感动,对法官竖起了大拇指。其实,这只是该庭巾帼们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
近3年来,她们审查立案10000多件,无一错案,电话预约立案 2000多次,上门立案 290多次,受理的案件中有95%以上是起诉当天即予办理立案手续。
延伸阅读——近年来,在玉州区法院女法官这一群体中,先后有15余人次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调解能手”、“优秀女法官”、“办案标兵”、“先进个人”等称号。该院也先后荣获20项省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如蝉联"2006-2007"和"2008-2009"广西“十佳法院”,2011、2012年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李宏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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