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沈善东 通讯员 梁珊)近日,刘女士将一面写有“伸张正义,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容县法院刑庭法官的手中,感谢法官在一起诈骗案件中,帮她追回受骗的23万元现金以及金首饰。
2012年6月,刘女士在容县容州镇某宾馆旁,遇到一名驾驶小汽车的男子,男子向其询问“百草堂”一个“老中医”的住址,此时有一个自称“陈小芳”的妇女走过来说她知道。随后,“陈小芳”带刘女士与问话男子一起到容州镇旺岭街附近。有一名自称系“老中医”孙子的男子走出来,那男子对刘女士说她家人会有难,需要将家中钱财拿出作法才能“消灾”。
刘女士遂回家拿了存折及金戒指三枚、金耳环一对,并到银行网点共取了230500元现金,随后回到“老中医”的孙子那里,按照那男子的要求,将身上所有的现金共计234000元以及金首饰全部交给了指路的妇女后离开。当天下午,刘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到公安部门报案。
容县法院刑庭受理该案后,为了维护受害人刘女士的合法权益,多次给被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属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的角度,讲述此起犯罪给被告人自己的家庭、子女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对被害人身心的伤害,让被告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能争取改过自新。在刑庭的不懈努力下,被告人及其家属将23万多元以及金首饰退赔给被害妇女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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