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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撑腰,五保老人住进新房

2013-03-20 08:53:15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陈凤秀 见习记者 邓林铭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凤秀 见习记者 邓林铭) 不久前住进新房后,北流市隆盛镇的五保户老蒙在高兴之余,不忘感谢北流市法律援助中心隆盛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是他们热心地提供了法律援助,保障用于运输建筑材料进行危房改造的道路得以畅通无阻,我的新房因此得以顺利建成并入住。”

    建房运输路遭阻,寻求到法律援助

    老蒙家的情况,说起来让人心酸,他之前居住的瓦房陈旧破烂,是随时都有可能倒塌的危房,他的妻子因病长期卧床不起,根本就帮不上家里的忙,这日子过得很不容易。

    去年,经政府部门批准,同意给予补助让他进行危房改造,尽快改善居住环境,老蒙高兴坏了。可他挖好新建房屋的墙基准备运输建筑材料回来进行建设时,却遭遇新的难题,他打算用于材料运输必经的一段40米长的路,遭到本村一户人家的阻拦,他们不允许村民使用大中型的运输工具通过此路。

    必经之路受阻,若改用使用人力或者摩托车之类的小型车辆进行搬运,耗费时间过长,人力物力需求量更大,无论如何都根本赶不上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的完工验收时间,老蒙几番与这户人家交涉无果,只能急得团团转。在向村委请求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老蒙于11月6日到该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反映,寻求法律援助。

    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老蒙的反映后,即向该市法律援助中心汇报,经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同意给予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隆盛工作站承办后,隆盛法援工作站很快安排法律工作者承办该案。

    语重心长疏心结,道路畅通房建成

    去年11月9日,隆盛法援工作站的法律工作者来到该村争议的道路,现场进行勘验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非诉讼调解。

    “路是我修的,可村民对扩建道路的我没有半点感激,更没有给予丁点的经济补偿,这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据这户人家反映,不准老蒙使用大中型机械运输建筑材料的这段道路全长40米,是他自己在九十年代初期投工投劳,出资1万多元且和他人兑换了一定的土地将原来一条不足1米宽的小路扩大修建的,在他修建好这段道路后不久就在路边建房居住。该村民说,觉得堵心后,对于村民使用大中型运输工具运输的,一律拒绝给予通过。

    在听了扩建道路这户人家和老蒙的陈述后,法律工作者语重心长地指出,双方均为同姓兄弟,平时要多加沟通联系,不能做有损对方的事情,要有则改之主动承认错误,无则加勉。至于蒙某称他自己以前付出代价扩大修建的路段,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不管出于任何原因都不能阻止他人通过,也不能只准人行不准机动车运输通过。

    而按照公平的原则,作为受益人应该给予他们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补偿不能超出修路时所付出的代价。对此,老蒙表示愿意给予这户人家一定的经济补偿。后考虑到老蒙家的情况特殊,经济条件不好,在法律工作者和村干部的配合劝说下,这户人同意放弃不要老蒙的任何经济补偿,准许老蒙的机械运输顺利通过这段道路,老蒙的房子也终于如期竣工了。

责任编辑: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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