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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通牒!只剩半个月,涉“两卡”人员尽快投案!

时间:2021-11-29 08:24:55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杨颜萍

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的重要源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当前,玉林警方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铲除滋生涉卡违法犯罪土壤。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共抓获涉电诈违法犯罪人员3100余人,其中抓获“两卡”违法犯罪人员1900人,管控2700名涉案卡开卡人名下1.5万张银行卡、手机卡。

玉林公安敦促涉“两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9月28日中午,玉州区南江街道镇忠社区胡某庭的朋友钟某勇向其借银行卡和手机给朋友刷境外赌博资金,承诺用完给其好处费。其碍于朋友面子,胡某庭将银行卡和手机借给对方使用了一个小时,获利500元,没想次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

由于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1月24日,胡某庭主动到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玉林市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敦促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个人(单位)注销开户的通告》,通告明确,自发布之日(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12日,在我市违规开办“两卡”,且曾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玉林籍人员,要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外地户籍有关人员请到玉林市对应开卡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注销后,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另外,市民如有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96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保护举报人隐私。

妥善保管、注销闲置卡 勿成电信网络诈骗帮凶

记者从玉林市公安机关了解到,当前,“反诈”形势不容乐观,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高发倾向。玉林公安坚决依法严惩涉“两卡”违法犯罪的同时,也提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悬崖勒马,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玉林市反诈中心民警表示,手机卡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涉案电话号码,基础电信企业将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关停名下登记的所有移动电话号码,且2年内限制办理新入网、过户业务。银行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号或支付账户,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记录至个人征信。

玉林公安提醒市民,对于闲置卡请及时注销或自行妥善保管;如因贪小便宜卖卡而被收卡人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将受法律严惩。同时,市民若发现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原标题:最后通牒!只剩半个月,涉“两卡”人员尽快投案!

责任编辑:梁琪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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