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5部法 只为呵护一方碧水蓝天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立法调研。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苏烟水库开展立法调研。
3月26日,刚刚闭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标志着我市的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了解,自2015年8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发力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立法。5年多来,已完成地方立法项目8件,其中环境保护占了5件。目前,尚有另外1件环境保护的法规正在稳步推进。我市立法工作在全区跑出“加速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起了坚强的法治屏障。
为江河治理立法:守护一江碧水向南流
九洲江是一条跨桂粤两省(区)独流入海的重要河流,发源于陆川县,流经陆川县、博白县以及广东省廉江市,最后注入北部湾,被沿岸居民誉为“母亲河”。南流江是广西独流入海流程最长、流域面积最广、水量最丰富的第一大河,发源于玉林市境内的大容山南侧,流经玉林、钦州、北海三市,在北海市合浦县注入北部湾的廉州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和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玉林市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日益增大,水质逐年下降,生态环境频亮红灯——2013年以来,九洲江流域水质不断恶化,严重影响下游广东省湛江市的饮用水源安全,引起了时任粤桂两省区党政高层的极大关注并作出重要批示。
2016年11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南流江因大量养殖和生活污水直排,干流水质已下降到Ⅳ类,群众反映强烈……
面对严峻的形势,玉林市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加强对九洲江、南流江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市民一片山明水秀。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民声、顺应民意,直面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决心通过立法来保护九洲江、南流江,以最严的地方性法规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
2016年,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将《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列为年度立法计划。为做好立法前期工作,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赴陆川县、博白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与沿岸的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的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开展立法调研15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13场,征集意见250多条。2017年9月21日,该条例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为配合打好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再使“杀手锏”,决定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列为年度新增立法计划项目,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南流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该条例历时1年4个月,草案数易其稿,经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得以出炉,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为减少磷排放,进一步改善水环境,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远赴武汉等城市,学习借鉴他们在禁磷立法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随后马不停蹄开展了《玉林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条例》的立法工作,以作为九洲江、南流江生态立法的重要补充和延伸。经批准,该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苏烟水库是玉林市城区最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被称为“玉林的大水缸”,直接关系到67万人口的饮水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个“大水缸”,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历时三年多,扎实推进《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并于日前获批准施行。
这几部地方法规的陆续出台,如同一把把利剑,斩断了江河污染的“黑手”,推动了全市江河水环境的持续好转。近几年,九洲江水质均稳定达到Ⅲ类水,有效解决了跨省区流域环境治理难题,成为跨省区中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典范。2020年,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干流断面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40个支流断面水质均值达自治区年度考核要求。
烟花爆竹秸秆禁燃: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年春节,玉林市PM2.5值“爆表”,尤其是大年初一当天,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靠后,“祸根”缘于当时全市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
玉林市政府为此出台最严“禁燃令”,举全市之力抓好烟花爆竹的禁燃管控。为了给烟花爆竹禁燃提供法律支撑,立法打响蓝天保卫战,呵护一片朗朗晴天,2019年,玉林市人大常委会迅速部署开展《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该条例属于新增的立法项目,是由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直接起草的第一部实体法。为了实现地方立法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在媒体和网络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次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咨询论证会和听证会,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修改并定稿。经批准,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坚持“小切口”立法,针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区域、地点和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经营者、从事喜庆(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物业服务企业等作出明确规范,使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迈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目前,我市各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全部撤出,燃放行为基本杜绝,节假日因烟花爆竹引起大气污染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除了燃放烟花爆竹,大气污染的另一“罪魁祸首”是露天燃烧秸秆,也一直为群众所诟病。玉林是农业大市,秸秆资源丰富。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秸秆剩余量逐年增多,秸秆综合利用相对滞后,露天焚烧秸秆比较普遍。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加剧大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大“顽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020年初,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区率先启动《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已于去年12月进行了一审。
五年立法路,拳拳为民心。在立法利剑的“保驾护航”下,玉林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城市绿色竞争力排名TOP100第64……一张张闪亮的名片背后无不彰显着“立良法、保善治”的成效。“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继续紧盯重点领域立法,用法治力量呵护绿色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人大力量!”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红表示。
原标题:5年5部法 只为呵护一方碧水蓝天——玉林市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立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纪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