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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警”案后续: “4·28”袭警案开庭择日宣判

2018-10-26 12:37:06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韦永波 文小洁 谢英洁

众目睽睽下,男子持凶器袭击正在执行交通指挥的交警协警,过路的群众合力将男子制服,这是今年4月28日发生在玉州区政府门前的“暴力袭警”案。10月22日下午,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邀请了玉州区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并全程录音录像,全网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28日12时10分许,被告人巫某驾驶电动车行至人民中路与玉州路十字路口时,因车速太快,正在指挥交通疏堵的交警协警阮某桂用手势示意巫某缓慢通行,引起巫某不满,巫某便用电动车冲撞阮某桂,随后又从车中拿出伸缩棍对阮某桂进行追打,后被现场群众当场抓获。

经鉴定,阮某桂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被告人巫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及目前处于发病期,巫某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巫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被告人巫某指派了辩护人,让他的刑事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案件将择日宣判。(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韦永波 文小洁 谢英洁)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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