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市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弘扬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全面推进玉林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创城办特编写了《玉林文明20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望广大市民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努力使《玉林文明20条》成为玉林市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体现玉林精神、凝聚社会各界共识的文明约定和道德遵循。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lswck@163.com。
2.传真反馈意见:0775—2661559。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反馈时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玉林文明20条
(征求意见稿)
1、有序排队不插队。
2、不说脏话。
3、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4、不过分劝酒,不酗酒。
5、不躺卧公共座椅。
6、不乱贴乱画。
7、公共场所不吸烟。
8、不随地吐痰、大小便,如厕要冲水。
9、咳嗽、打喷嚏要遮挡。
10、不侵占公共用地乱摆乱放。
11、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12、不践踏花草破坏绿地。
13、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14、不当街宰杀家禽家畜。
15、不当街猜码划拳。
16、垃圾分类不乱扔。
17、文明燃放烟花炮竹。
18、过斑马线,车让人,人快过。
19、邻里遇事搭把手。
20、做事守时守约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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